7月1日(🦕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🚊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🎑)《若干(🍰)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🕺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🐆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🌳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🕣)医保信息平(😼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⌚)药需求等数据(😉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🤝)需求的数(😷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🏬)创(🔢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🙍)面,文件提出,鼓(🦎)励(🔁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😢)资基金等多(🏴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🛒)发提供稳定的长(🍩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🌯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🏹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📺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⏺)照药、支付范围(😯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🐀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😶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⛷)任务落地(🏄)实施并完善多部(⛪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🎻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💌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🙂)新公布后3个月内(⛩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😽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🥓)和(👭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🤡) 此外,不得(🚢)以医疗机构用药(😩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🤖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😮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🧢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➿)管理司司长黄心(🏪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🚇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♟)。该目(⏯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🌹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🚭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✉)目录、(⛽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📁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😾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🙎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