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🥗),国家医(🆗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📜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🐃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🥍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🗜)难”“支(🕯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🙏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🍹)临床用药(🏇)需求等数据归(👩)集和分析(🔭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🥂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🔸)药(💡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🌒)门(📡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❓)药、支付(🍂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🤬)重大专项(🧤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🌐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🍋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🛡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🎏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🥣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🚻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❔)会,根据需要(👼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🧖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🤐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😿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💄)配备使用。医(🤼)保目(⏹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🤯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🏖)限制)。 《若(🚺)干措(😔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👲)程序将(🌂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✅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🈶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🔤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🐈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😰)发布会现场(🙋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🏗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😼)是健全多层(🕤)次用药保障体系(💥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📧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🐷)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🖨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🎢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✏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🍓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🌄)行为,市(🖋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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