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🌳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🚭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🤭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🏿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🌍)施。 《若(🐇)干(📥)措施(🏸)》首条便提(💧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😇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🤖)台,做(⌚)好疾病谱、(🚰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🗣)需求(🐖)的数据(㊗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🏢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🥔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🚷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🥦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🚲)药,企业可同步(🕑)申请医(👖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🤢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👡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🏏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🎣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🤖)、儿童(💻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😐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🔨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🔵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💁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🥘)患(🌭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🌻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👩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🚒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👞)施》提出(🗑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😋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🌇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📒)件等特殊情况(🌡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🤓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🏂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🤡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✋)目录是健全(🌸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🦑)录将明确(🏪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🌲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🕛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🤴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🔽)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😙)不同的产品设(💀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🎁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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