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💚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📙)发展的若(✳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♎)业界(🤫)关心的创新(🤫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♿)《若(🥈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🍩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🐔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🍗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🔥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📟)健康保(💯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🗣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🚫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🤡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😄)提(🛀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🏼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🕍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🎨)新药也常(🥑)卡在医(🧟)院“进门”环(🗜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🏀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🍅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🐚)3个月(🍖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📥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🎎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🦈)用名药品只能有(🔋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📪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🐮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🤟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🔷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💹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😋)床价值大、患(📟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🆕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🖐)药。 在(🍂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🌶)健全多层(✏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🍭)付渠道。” 黄(🧜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😽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🕊)是推荐进入商保(🐬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🗾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📭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🧥)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📽)荐(➗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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