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🚹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🐡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👛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😙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🌿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🖊)的医保信(🍴)息平台(⏭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🚠)业、科研院所(🛥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🛄)研发管线,提(📺)升创新(🈯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🏝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🤽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🍘)。 (♍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🎓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🔽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🎂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🔉)施并完善多部门(🎫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🚫)局(🐄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🌗)要任务(🌕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🉐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👷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👆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👮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🌿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💼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😈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😋)合条件(🦗)的创新药纳(📺)入(😅)医保目录。应(🍰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🦏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👆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⚫)”(以下称(🗞)商保(🌡)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🔩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❎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👿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❎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🚸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🏾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💯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🐸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🏋)为,市(🛢)场的边界在(💐)这里,所(🐁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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