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🆕)、国家卫生健康(🌏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📚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🎏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👠)创新药研发(📝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🗂)医保(🏗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🐪)适配创新药研发(🎫)需求的数据(🥙)产(🤘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🍢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🐈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🎨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📰)定的长期(🍣)投资(🔘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🏦)本。 另(📷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⛳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👟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🤙)与企业(🕕)可围绕药(🐔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😦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🚴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🚥)专门提到组织实(👍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👎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🏡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🖕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🕦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🥏)心副(🤢)主任王国栋(🐢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🛫)采购绿色通(🗓)道,保障临床诊(🥪)疗需(📃)求和患(🈂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🐂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📈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🏌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🍕)同(✂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🍧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🥡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🗽)纳入医保(✋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🗑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📙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💭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🗺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🌤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🌈)保承受(⌛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🈚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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