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🤒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🍗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🥗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🌄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🚅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🎶)国统一的(🎚)医保(📪)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🚚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😼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👓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🏮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🏉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🕹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🚈)品监管部门(🚇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🚪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🎰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🤦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🚥)筹推(🍘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💈)童用药、(🖋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👽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🏪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⛳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📭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❇)会,根据(🕘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🐷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👬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🎷)出,定(🔛)期调整优(🤭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🍇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🧗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🎩)录)。重点纳入(🦋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➡)、(🔈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🏦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🛎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👬)步。该目(🎼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🗑)保障边界,为超(⏫)出基本(💂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✊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👄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🦀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🤔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🛩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👣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❇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🤜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🏫)价(🌊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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