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🙍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⛲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🔊)件(👦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🌄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🎮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🛋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🍅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🎵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💸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🏪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🎮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🕌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✊)新药(✋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📕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🔍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♎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🙌)发相(🏻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🥨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🐻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🗻)动创(😯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🖐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👝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😺)后(🔅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🕑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👓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🧥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😶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👻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🕌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🔯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🎴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🗽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🕴)提出设立(🏧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🐷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😤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🤣)出基(😈)本医(📟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🦂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🍓)保创新药目(🔲)录(🥟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🚦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😷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🥘)一步(🌶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🎳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🚅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🛍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🚱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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