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🐏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👯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💕)布(💷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🚖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📱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🛒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💪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🈷)构等合理(⤴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☔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♉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🔑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🕦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🍗)保(🍊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🏦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🎗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🥞)新药研发(⚡)方面,文件专门(😼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🎇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⏸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📬)任务落地实(😼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🍉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🚎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🗒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👙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🌖)机构(Ⓜ)于药品目录更新(🥝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🆕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👻) 此外,不得(😭)以医疗机(🔕)构用药目录数量(⏪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📯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👄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🐘)本(🎲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🚠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⚾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🏬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🖥)品(⏱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💐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🧡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🐮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🗂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🌛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🐪)可以自主申(🛷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👺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🎓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🌹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🚕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