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🔆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😌)意到(😾)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🗝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🏝)据用于创新(⛳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🤟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🍒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🕐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🍸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🏻)新效(🏑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🦂)资规模。鼓(📜)励商业健康保(🧥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🖇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🈯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🏩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😟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🎸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🐄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😮)及的主规(🎙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💤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🎮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📈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😷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🎳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🏆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🌠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🏥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⚾)”的(👜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💃)条件的创(👗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🦍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🐋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🧛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💂)医保保障(🧘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👘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🧣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🐀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❗)或同(🔉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📬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🌙)是推荐(🥩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🍀)家医保局相关(👂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♐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🚿),市场的(🚂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😜)也是(⛱)协商(😛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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