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🛀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👿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👷)心的(🙅)创新药企发展(🛤)困境—(🤝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⛔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🤡)措施(🌑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👋)于创新(😢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🐧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✉)据产品,支持医(🕔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🎼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🥕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🛬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📙)同步申请医保部(👜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💋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🤘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💽)相关任务落地(🀄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➿)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🎞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👖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🏥) 《若(🚹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🅰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🥓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🧓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😻)两个规格的限制(🌖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⭕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💺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🦍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🙋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🌐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😡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🎙)点是提出设(🚑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💉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♌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🔊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🆙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🆒)创新药目(⛹)录是(🚒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🤸)价(🚊)值创新药提供新(💉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😨)局计划实现商(🌒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🦒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🗓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😙)品是推荐进(🛣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🦊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🤹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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