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📝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😵)”“支付难(😫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🥁)措施。 (🎇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➗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🏍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⛄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📵)院所、医(🤯)疗机(😑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🎬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🙇)投资规模。鼓(🦀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🏫)发(🛑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🎙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🦃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🔗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🏔)。医保部门与(😎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🗓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🏾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🏋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🖐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🧔)要及时调(💍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🤗)采(🦅)购绿色(🚙)通道(🤓),保障临床诊疗(⤴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📧)药品可不(♊)受(👜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🏘)药品只(🍰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📕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🛒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📦)公共卫生事件等(❣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😠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📢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🖤)临(🛩)床价值大、患者(🧕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🥀)局(🛵)医药(🍧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🎶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🕕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👛)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💒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🙁)目录中的药品是(😬)推(🐶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🎆)同的(🐫)产(🛐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😹)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😛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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