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🌩)印发的《支持(📜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🗣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⛩)”,文件(😱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❎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🦃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🐺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🚵)产品,支持医(🏧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👩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🔮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📊)稳定的(🎀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🌅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🤘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✍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🚠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😮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📌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🔏)联(🦏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🦊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😌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📇)保中(💒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🥙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🖖)机(🎊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🚗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🎶)需求和(👉)患者合理用药(🌙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🍱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💽)使(💂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🔌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🖊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🍀)限制)。 (🦗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🤐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🏕)卫生事件等特殊(📹)情(🦍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🥐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🎣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📈)超出基本医(😱)保保(🍃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🏡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📻)保保障边界,为(♑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🦆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🤥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🦁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🐼)录同时申报(📆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🚿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🚮)局相关(🥨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💾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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