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🦑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👍)施》(以(⛽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💧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🔇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🚊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🐰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🐬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🐙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🧗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⏮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🥦)件提出,上(👯)市申(🀄)请获得国家药品(🕶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🏔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🕴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🐓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🤞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🍵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🥞)任务(🏜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🤶)策解读发(🚋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🛴)务是推动创新(👝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🤖)疗机构(🌮)于药品目录(🧒)更新公布(🎗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🚎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🦊)创新药配备使(🏂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🐜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😙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💲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🕐)医保目录(✴)。应对重大公(🚽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💫)新药,可(🤧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🔦)的可(🐾)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🕞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🛫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🚉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🏻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🚱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🤧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🎮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😂)报两者。” (🍥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➿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🙂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🏦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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