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🏊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🙂)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🍦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🕕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😢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🐽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🏞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🈳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🗿)适配创(🚀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💮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🍗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🕘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👦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🐎)围等开展交(🕑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🎞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🗂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🎈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😃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🤪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🕔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🛋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🥟)入医疗机(➿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🦐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😧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📺)购(🈷)绿色通(😺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🤲)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📞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🈵)占比(🔚)等为由(👤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🈵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📋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🗝)的(🏟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🍜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🗺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🕧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🔒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✴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🕦)障范围的创(📽)新药。 在(🆔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🐱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🕒)体系的第(🥉)一步。该目(🈵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🤐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📽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🐳)进一(📍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🌝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♉)的边(🐿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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