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😯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🎿)数据用于(😼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⛺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🤬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♎)数据产(🦉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🔁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🌟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🍐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👔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💫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🤨)政策指(🆘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👻)范围等开展(🕝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👴),文件专(🏢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🈶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🚚)落地实(😓)施并完善多部门(➡)联动的支持(🥥)机制。 此(🌫)前,即使(🏮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🐖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🎶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🆔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🐂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🤡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😫)品和商保创新(🖱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🕰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🔣)创新(💊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🚭)共卫(🔼)生事件等特(🔶)殊情况(🚨)必需的(🌐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🍽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💸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😅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🔡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🤚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🗺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🌶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🌚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🎤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🌔)目录中的药(🈳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🦎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💕),这(🤩)是市场行(👚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📎)的是(😞)推荐,而且价(🤗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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