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🔇)界关心的(🎦)创新药(☝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🐳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👓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💮),做好(🏾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⏫)数(🌥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🚖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🎢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⤴)通过创新药(🦁)投(🍾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🍑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🐆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🤒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🛤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🤢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🌭)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🌗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🥄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👂)支持机制。 (🔧)此(🧗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💮)医保局医(🦐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🐞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🌖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🌆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🚿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🎟)疗需求和患者(🚤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🧞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🖥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🌘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👹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🔼)基础上,按程序(🍼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🕦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📵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🛋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📨)度高、临(🌉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🧚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🤗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🚚)心宇(🍍)表示,“商(💔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🤕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🏅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✝)本一致,企(😄)业可以自主申(⛓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🏋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🌓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🍽)的时(✨)候定位可能不一(🚐)样(🎉),这(🍳)是市(🌎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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