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✒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🚯)生(🥜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🆙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🏯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🥁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😎)都(🔍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⛓)》首(🌔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💂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📹)托(🎁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🍔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🦖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🌖)机构等合理(💛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🏹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😮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🙌)指导。医保(🚰)部门与企业可围(🌋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🏍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🧛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🍴)病等重(📴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🈵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🏩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👗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🥐)任务是推动创新(🍒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😂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🛎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🏓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🤡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🦄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🚫)能有两个(💳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📁)调整优化(🕴)基本医保(🏵)药品(🤧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⛸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🚐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🍩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🚌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🍦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⛄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🌎)保局计划(🐼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👔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😟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🐽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🍶)还在发布会现(📈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✍)”。国家医保局(🐯)相(🔮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🖌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💸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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