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🚬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❔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🍀)”,文件(🔋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〰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🚣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🗝)业、科研院(🦒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🤧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😻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🥛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📲)过创新药投资(🎚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💣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🎉)另外,文(🖖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⛪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🖼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🕳)目(🏗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💈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😷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🏨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🆕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💓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🎁)保目录,创新药(🗽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🎷)1日在(🙅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🗂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🥟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📼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🎯) 此外,不得以(🛴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📉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🥐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❣)《若干(🙉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🧕)坚持“保(📝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🎉)卫生事(💖)件等特殊情况(🚀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💃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🤜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⬜)司长黄心宇(💧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🗨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😀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🎶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🤑)医保局计划(🐤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🏢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🦆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🍎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🔟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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