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👋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🗻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📋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🍩)干(🚖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🎳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👛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🛺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🐧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🚿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💖)研院所、(🦋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🛬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🐋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🦖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🌇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😒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🗣)企(🧣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🍰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😹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🚟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🤟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🐌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🕔)”环节。国家医(🈚)保(🗡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🏡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🛺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🚇)及时调整(🏡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🤷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📈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🆖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🔺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🦉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📺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🌆)显著且(🚼)超出基本(👫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🤪)布会现(🚮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🍸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🔟)力(🍽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🕥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✋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🏋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🗒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🏃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🐧)保局相关负责人(🐫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🏄)的时候(🤵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⏺)用的是推荐,而(✂)且价格应(🥢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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