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🥩) 7月1日,国(🔖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👀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📒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🍇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🏥)院难”“支付(💗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🥞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🎆),做(🐙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🏪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🎼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✖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⏰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🏕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🐘)药研(🔷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🔪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🍒)童用药、(🤫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🌈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✖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🖤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😮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🏅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🛀)需求和患者(🈺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➖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👣)比(⛲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👋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🛶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🍆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😾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🌪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💋)点是提出设立(⏩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🥫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📞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🕔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🕷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🕢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🚑)药目录(🛥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😀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🤽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😮)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🕡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👲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😊)还在发布会现(👣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📶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🤴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🖌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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