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🕶)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🤢)家卫生健(👅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🐄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🗂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👬)“支持(📃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☔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🗣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🦌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🌈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🤸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🌖)保(☔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♍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📷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😔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😪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🏍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🌍)方面(⛰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🈸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🌡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👗)病等重点领(⏮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🖋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🌽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🎱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⬜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🍕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🤵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🚅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🌀)药目录数量、药(🐞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🤵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🔹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👾)共卫(🍃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🌜)支付范围的可(🐙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🔌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📐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📠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🧤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💵)录是(🛡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🏩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🍱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🍵)基本(🚅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👁)录、(🕔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🥈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👺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🛑)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🗜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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