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🔃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🚴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🏆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🌁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🌚)数据用于(🎵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🥂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🤽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😅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💿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🆘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⛑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📳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🐌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💪)交流。 (⛸) 在统筹推动(🤠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🤴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🥅)任务(🔚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➖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🌅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♉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⬛)施》提出,鼓(🔣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🍼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📇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🐇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🥅)“一品两规”限(🚯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🚪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⛺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📱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🛴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📆)文件中的一大亮(⬆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🎫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🙉)创新药。 在(👺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🤒)药目(🔘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🌭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👗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👻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🤭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💚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🚪)品(🖨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🤢)保局(🎻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👣)同(😟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🚱)的边界在(🛑)这里,所以用(🕗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👄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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