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🕋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🕍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🕕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😑)据产(🥞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😛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👠)励商业健(🐋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✒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💦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🧦)投资基金等多种(🐝)方式,为创(📒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🕶),上市申请获(👚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🎆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👗)与(🌫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🌍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🌹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✈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🌉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🚫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📆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👠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🤱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📤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🔸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🔞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🌜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😞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🎲)基本”的基(🐵)础上,按(🚾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♊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🦋)目录)。重(🏑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🤔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❎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😅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🛳)的第(🤴)一步。该目(📖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🐭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⚪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🕠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🌙)序(🌯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🦋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🙁)录或同时申报(⏫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⤴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🤕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🅱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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