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⏲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🛃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😲)关心的创新药(⛵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⏹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🗣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💣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👛)新效率。 在(💻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😁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🕔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🕰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👿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🦋)品监管部门(🏒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😁)部门给予点对(♋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🍌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👁)发国家(📜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🚄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☔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🤟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🗽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🔎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😂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🤬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🗒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🙁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🐂),定期调(🤸)整优化基本(🕰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🔡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🦉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🙊)是提出(🦁)设立(🚙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🈁)患者获益(🕞)显著(🗓)且超(🔨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🚂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🌪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✳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🙃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😒)申报、同步(🎅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🕧)在(📉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🍥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👜)保,并不是“强(🕕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➡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💠),市场的边界在(🐠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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