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🍖)生健康委(💃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🛤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👦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❇)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🎲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😃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🦕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🗨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🧀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📲)定研发方向、(🎒)布局研发(🌛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🎃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🛵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♟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🎬)予点对点政策(⛲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❎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🥁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🐢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🦊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📂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🥓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🏧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💩)医(🕎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⚾)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🔁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🤥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🔵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⏯)备使用。医保(💓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🎻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🍭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📭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🌡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💝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🕜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🥠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❣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🍐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💫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🚁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👶)药。 (🧠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🚫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🙇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🏣)现商保创新(💳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😄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🧛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👷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⛓)示(🗨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🚉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〰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