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🦑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🧘)》)对外发(🍀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🙂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🥕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🤮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🌇)需求等数据(🈂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🌘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🕛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🙄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🍃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💓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😚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💴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🐎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🚮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🔑)专门提到(🦋)组织实施创(📆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🌧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🥡)重点领(🕌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🎻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🚞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💹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🌳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🌘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🎁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💔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📎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🐚) 《若干措施(🕍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💀),按程序(🎖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🕡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🐌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😦)本(🕞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🗑)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🔋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👗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❓)值创新药(😎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👿)家医保局计(🍃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🕶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⛄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🦋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🗡)中新健康记者(🏋)还在发布会现场(🌞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💆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🏪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🆒)的时候(⚡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🧡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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