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🤘)展(🌮)的若干措(🖖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🌕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🏼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🐣)决措(🏂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🏳)研发”。具体(🌅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🚾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🍇)和分(😥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🔴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🛴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👚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💀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🙇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🚉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😀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🌕)对点政策指导(🚏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⏫)可围绕(🧜)药品目录准入涉(🌳)及(🔔)的主(🛷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🔯)药物研发国(👛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💶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🔋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🎐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✊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😢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🚨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🍂)目录(🤚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♏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💧)优化基本医保(📶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🐡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🍳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📡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🕡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👖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🛀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⚫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🍅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🔋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🌸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✳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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