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🗒)《若干措施(🥞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🧣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👉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🍇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😚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➰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🍨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📫),为创新药研(🤣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👾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🏡)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🙃)统(🍰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🥝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😾)施并完善多部(⬛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🏢)保目录,创(🎻)新药(🦋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➗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🍻)强调(📖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🛶)出,鼓(❔)励医保定(📪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🐕)月内召(👕)开药事会,根据(🕤)需要及时调整(🐈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🎢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💤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😼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🔼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🍣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🍡)大(🌰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🎍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🌞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🐓)者获益显著(🎧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🈷)会现场,国家(😑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🤙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🏤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❔)宇(📅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🃏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🦋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🏠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💶)录或同时申报两(🉐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🖤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🍍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🛢)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📅)界在(🤹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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