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📽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😊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✔)展的若干措施(🛀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🚓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🔣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🧗)配创新药研发(🧞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🤵)科研院所、医(📮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🤟)在(🦃)资金(🔼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🦋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㊙)稳定的(😦)长期(🤞)投资(🗺),培育支持创新(🍽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🤪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🧕)创新药研发(💗)方面(🙅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🥉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🎯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👔)大(🈳)慢性(🙎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🏯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🐚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🅿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🥐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♋)疗机构于药(🛥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🐻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👛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🐯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🐯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👚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🐛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🛰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🌼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💷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🙏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📸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🔓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🍯)、临床价值(⛎)大、患者获益(🐵)显著(🕥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🐢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🥍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😸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🍶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📒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🎭)应(👚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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