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💢)高质量发展的若(🙁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🖕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🗡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🍉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🔋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🧑)品,支持医药企(⏭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🤝)方面,文件(🧤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🧞)资规模。鼓励(🌭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💣)创新药的耐心(🤒)资(🕡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🍇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🎧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💚)医保部门给予(😨)点对点政策指导(🚞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🕞)规格、(🐎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👳)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👟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🛤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🍋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😵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🚺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🦂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🍑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🖨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🌗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🤓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🍵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🧛)本医保药品目(☕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🧐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🔉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🍴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🏏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😜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💚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⭕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🧀),国(🍹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🍪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🥚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😎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🥗)实(🐚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📤)新药目(🏃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📀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🌞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😜)且价格(💉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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