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🍟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🏂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🚟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🌓)保数据用于创(🙎)新药(📁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💙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🦕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🥙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💹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🥩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✋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📒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🥗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🛏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😤)药、(🙆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🐗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🧥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🙋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🗜)医保目录(🤱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🎭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🌪)》提(⛹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🛵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🛬)为(🏣)由影响创新(⛰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🐃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🦑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🗓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🥁)研究临时纳(😖)入医(💘)保支付范围的可(🎚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🕝)件(🍀)中(👓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👯)业健(⏸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🛵)点纳入创新程(💫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🛹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🧟)健(💢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💩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🏇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🚯)目录(🏨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🛅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🤔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🎥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😏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🐭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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