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🎙)家卫生健康委印(🛳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🚆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🕯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🌀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🧔)发需求的数据产(😴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🌔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👹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😏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👛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📻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🛎),企业可同步(🏴)申请(⚫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🚱)业可围绕药品(😹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🥩)等开展交流(🌘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🏑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🧐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🤮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🅾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🎒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🤒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🙋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🛫)保局医保(😾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🏻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🌙)更新公布后3个(🍃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👈)构用药目录数量(🥗)、药占比(💴)等为由影响创(⤴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🎷)内谈判药(🐑)品和商保创(📝)新药(😟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🔵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👴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✌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📄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🖋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🥗)局医药服(🎼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🎋)新药目录(🅿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🚛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🍻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😼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🈸)同时申报(🛄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🦈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😊)商保(🕹),并不是“强制(💖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🐦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⛱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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