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🐷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❕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🃏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😕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🏞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🙅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📌)提供稳(🏑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🙇)。 (💡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🔸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🎗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🐫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🍻)、儿童用药(🔒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🏷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🐃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🚐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🍲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🚣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🥇)品和商(👉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🌈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📰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🚎)录。在(😕)坚持“保(⏬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🕘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😇)目(📬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🌉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📟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🕢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🌋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🕙)的(💢)创(🧚)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🥩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🌁)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🍫)创新药目录(🌙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😴)体(🕺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🧗)保(🐫)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🎸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🎃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🀄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🍙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👁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🤼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🗂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🍭)不一(❌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🖤)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🏆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🈚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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