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⬆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😈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🔛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🍏)归集和(🐾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🍺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🚝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🕌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🍨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🤫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🐄)步申请医保(🎿)部门给予(😏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💾)等开展交流。 (👷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💴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🦐)罕见病等重(🎾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⛸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🐟)也常卡(🚜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🌳)任王国栋1日(🍀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🔑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👥)开药事(🕊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👷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🖼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✳)。医保(🥣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💏)目录内药(⭐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🍴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🍇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🍈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🦃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💯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🙄)提出设立“商(📲)业健(😅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🏛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😥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❕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😒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🐬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😱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👴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🥦)基本一(🏍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Ⓜ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🏏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📽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🈵)且价格应该也是(🌙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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