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🧚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💐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🔋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🕗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🚑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🎑)理确(🌧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🌾)件(🗨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🆕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🍩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🌠)定的长(😩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⛓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💨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🥂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🎢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🆔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🖱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👚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👅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🏁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〰)调(🌩),首要任务(🕛)是推动(🏮)创(🚱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🌑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🕔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⏱)时采购(💑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📞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🕠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🔟)限制)。 《若(🐒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〰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🏡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🍓)有关部门研(🌆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🌴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🔊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🐣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😗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🏰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🔎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🌹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⛎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📚)创新药(🔖)目(🚖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🔹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🤽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✈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🎛)设计(🚷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🔙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🏆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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