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⛺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🛍)称《若干措施(🈂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🙌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🔻)于创新(❇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🔽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🎳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😸)构等(🍛)合理确定(🖌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😟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👫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🦂)新(🤞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🐒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🛹)可围绕(🎒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🗣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🙁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👡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😽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🐣)见病等重点领域(🤳),推动药(😈)物研发相(🚏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🕟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🧜)在政策解读(🔪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🔫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🏅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🏍)事会(🏧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✍)药配备使(⏺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😬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🧝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🏦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📮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🧤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📡)商有关部(🥑)门研究临时纳入(🛳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❄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✡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💦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👠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🐣)。 在发布会现(🎀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🛃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📦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🛸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🗒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🥀)医(🕹)保药(🏴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🕋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🦀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🈺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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