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🏵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📠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🐯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🥢)——“研发(🌔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🏟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🏤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🥇)统一的医保(📋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👌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🍐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🏡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〽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😠)件提出,上市(♋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😂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😣)照药(🧘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📗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🧥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🕤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😎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💖)合(😔)理用药权益(😶)。 此外,不(🔲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🧕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😘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👽)使(🥢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🐗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⛷)序将符合条件(📡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🦂)部门研究临时纳(🌮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🥤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🎴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⚡)者获益显著(🎡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🚵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🏛)现场,国家(👒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💉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😐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🍽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👉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🦑)家医(🗽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🐲)与医保目录同时(💪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💼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🌤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🏸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🐨)定位可能不一(🧙)样,这是市(👃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👳)是推荐(🛤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🤣)价(🍲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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