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🤩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🔲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🚀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💇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🥪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🎀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🌩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🎊)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👕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👇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🐼)投资基金等多(🤞)种(❕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🕓)期投(➡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🌅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💔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🏠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🧞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🈁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🗡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🔻)面,文(🤟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👤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🎵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⚾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🤙)会上强调(📗),首要任务是(👆)推(💸)动(🎄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🎎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🐄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⚪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🔕)通道(🛁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✅)新药目录内药(👆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🏺) 《若干措(🕤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🍤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📹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🎇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🤗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⛪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🎚)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🏸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🃏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⏪)保(💴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🎮)计划实现(🖥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🏄)主申报纳入医(👳)保药品目录(🕵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🏹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🏠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😟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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