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👯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🔦)创新药企(🗡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🧙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🈵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👎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🛹)医保数(💎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🏖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🌆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🍸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👏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🎧)商(🎋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💶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〽),培育(👑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🗓),上市(❌)申请获(👲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🕵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😘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🏆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📪)范围等开展交(🆘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🏕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💩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🎦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🔤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🚩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🚰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🔂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🍭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🚬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👉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💹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🔯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💋)称商保(🚘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🛍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🆓)围的(🔪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🕢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💊)的高价值(🏹)创新(🕴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⬜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❓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👯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🔖)自主申报纳入医(🍊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🏀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📀)两者。” 中新(🚐)健康(🐴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🏄)定位可能不(🚲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🧗)的边界在这(🖋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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