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🦐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🚸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🌚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🖕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🈺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⛸)病谱、临床用药(⏩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😗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🍲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💊)疗机(⛔)构等(🎄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🍉),文件提出,鼓(🥅)励(🏫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🏪)新药投(🔂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🎄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🈚),为创新(✌)药研发提(🖇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🐻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😺)请获得国家药品(🎷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😎)申请医保部(😜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🔞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📪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💟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🌄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👣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🏫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🤜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🏞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😆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🔍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🚦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🗼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❎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🙁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🅿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🍪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🚊)的可行路径(💾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〽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🥚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🛩)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🤑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🕸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♒)录是健全(🏤)多层次(🎳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🤫)付渠道(🔷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🍴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🏅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🔱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🤥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🛠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🎴)该(🔐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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