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🍹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🧑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👓)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🚇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🤤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📉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🤑)数据用于(🎖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🏂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💤)数据产品,支持(📁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🍺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👜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🛷)康保险公司(😇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🏒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🍦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🛐)管(🤚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🐨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🕌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🉑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🔱)提到组(👁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👱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👊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📿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👐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🚦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🔹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🔆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📜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⏸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👧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🦉)目(🚞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🍐)上,按程序(🕶)将符合(🗿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🏕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☔)保保障范(🌅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🏰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🌍)系的第一步(🛌)。该(🚸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🔭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⛩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😉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⤵)家医保局计划(🥝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🗯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✒)录、(🥗)商(🏰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👐)入商保,并不是(🍡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🌸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📞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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