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🐠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⚾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🐹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🏁)据用于创新药研(🏉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👅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🌘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💬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🤔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🧚)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🅿)在资金方(👡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🌒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💹)资基(☔)金等多种(👍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🈳)提供稳定(🧗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📆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🚏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🚂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🛬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🕞)开展(🖐)交(🖖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🏅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🛣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🈁)领(🍤)域,推(🌫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🤦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🐺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🤞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🐬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🔂)会(🥂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📞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🐂)判药(👦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🤓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🐉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🤩)特殊情况必需(🐈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🚎)纳入医保支付(🙂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🆙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😤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📟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🐶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🉐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👤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👴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🗣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⏺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💹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👫)为不同(🎯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😂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💞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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