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🏽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🙂)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🏈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🧚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🆎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🙄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㊗)药需求(📼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💂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🎤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⬜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🍯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🐡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🕘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⬛)本。 另(⤴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🚕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🍓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🌝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🛹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🤦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🏊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🍤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🐕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💣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🧓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🔓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🛳)机构用药目(🚚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💅)目录内(🎬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⏲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🐦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🈴)药品(📧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😭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🤐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✈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🚟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🧟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💗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♿),国家(🐂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🍥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♊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🅾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✏)步表示,“国家(🐫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🍥)医保(🔄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🤘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🔱),商(🔚)保创新(Ⓜ)药(🏔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🐗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🦗)责(🖥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🎾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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