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🕺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🌶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🕞)新健康注(🏵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💽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👤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🌼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🏤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🐍)励商业健(🚙)康(😩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🎈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🙌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🎴)。 另外(🚲),文件提出,上市(🍥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🎥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🥩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🏠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👴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🧔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👍)。 在统筹推(🥟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👄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🚈)重点领域,推(♟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🌝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🤐)药也(🌺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🍩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📴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🌥)障临床诊疗(🧣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🏣)等为(👉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🎮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🤬)”限制(即同一(😃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🥃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🐢)。应对重(👹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📠)研究临时纳(🏓)入医保支付范(🗜)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🤟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🐴)目录”(以(🖕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👮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🦄)第一(🍍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🗃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🐠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🍍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✊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🔰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⏲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🏊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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