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⌚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🕟)。中新(👎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🍨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👭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🔨)的医保信(🌋)息平台,做好(✖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🦏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✈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😇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🏭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🎚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🐋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🚺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🔈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🍻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🐁)新药(🎈)物研发(🥜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🎳)焦重大传染(👌)病(🍉)、(🎣)高发重大慢性(🍁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💆)多部门联动(🆕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🐵)保目(🚛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🤬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🎸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📚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🌉)品两规”限(🤸)制(即同一(🌰)通用名药品(🤶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💺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🙆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😌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🚏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🏸)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🕚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🚾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🍖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💖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🍄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♟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🚈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👸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✋)目(👹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🚍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⏬)创新药目录中(🗂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🔏)示,“因(🥀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🎸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🍩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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