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📓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🤧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💁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🔴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⛓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🎓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⚪)在资金方面,文(🖇)件提出(🕒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🌳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🛐)种方式,为创(⚫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🔪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🔯)药(🦊)品监管部门受理(🛢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👿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🥈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🤬)罕见病等重(🦎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🙅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📡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✴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👑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🉐)月内(🚑)召(👷)开药事会(🍵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🗂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🐢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🛴)。医保目(➡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🚎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📊)《若(🐎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🔃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💎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🤽)支付(🌶)范围的(👣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💭)是提出设立(🎊)“商业健康(🎛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🦔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👇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🛃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🎁)。” 黄心(🌕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🎦)录与医保目(🎮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🙅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🔛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🖥)入商保,并(🥓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😉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😖)不同的产品设计(🕸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👫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