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💙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✊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🛏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📤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㊗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🌯)持医(🚺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🗜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🤯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🍉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🏑)研发方向(🙋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🏎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🧓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🍲)件提出,上(🎺)市申(🔳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⛹)理的创新药(🙀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🔥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🆎)重(🈷)点领域,推动(🍤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🍳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🍇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🍸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🕙)务是(💾)推动创新药积(🕤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😟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📐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💖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🤜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🖖)录(✉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👘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🎃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🍤)共卫(🏐)生事件等特殊(🕹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🐙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🗄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🚙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😋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📃)的高价值(🤦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🎂)表示,“国家(👴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🅾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🍍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🔛)“强制(🚕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💔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🍁)应该(🐦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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