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👶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🤚)注意到,对于业(🤢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🚅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🔘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💴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🍡)数(🗣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💿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🎍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🔒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♎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🏌)商业(🏛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🚎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🚁)育支持创新药的(🤺)耐心资(🥁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🧒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🚧)及的主规格、(🔯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🎤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🛎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⏩)实施(🈲)并(🍻)完善(💬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❎) 此(🍕)前,即使进了(🗄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🤚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🔲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🤰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🕤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🤯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🐁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🕝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♏)等特殊情况必(🚽)需的创新药,可(🕛)商(🕌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🧘)保支付范(💦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🐠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🙌)称商保创(🛄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😍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❓)层次用药保障体(🏌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🌇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👦)药目(🛬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🐍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🏠)不是“强(🧒)制”。国家医(♌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🙂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🍪)协(😗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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