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⛓)家医保局、(🐔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🎣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💁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🚱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⛅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😦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🌉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🗡)期投资,培育支(🗽)持创新药的耐心(🙋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🏂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🥇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🍞)组织实施(👜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🖲)科技重大(⬅)专项,聚(🐟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🧓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🦊) 此(🖱)前(🍵),即使进了医保(🦊)目(🚘)录,创新药也(⏹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🤱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🌁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📕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👂)通(🚓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😞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📄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🚳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❇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🚍)新药纳(⏯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🛠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🤫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⏹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🔬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🙅)且超(🤚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🍦)服务(👍)管理司司(📂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📃)次用药(🍲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🎇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🍴)局计划实(🌩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🌓)同时申报(🏹)、(📶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🏬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😘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🍧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🐺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💯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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